“因为社保部门电脑系统显示我的身份证号码有雷同,工作快两年了却连起码的社保都没有,只能上来求求你们了。”一位无奈的网友将自己的希望寄托在“网络直通车”上,期望困扰自己多年的难题能够得到解决。
该网友讲诉了自己的奇特经历,他2007年9月份参加工作,在购买社保时发现,系统里显示其身份证号与他人相同,但因身份证号相同的人已早于他参保,因此该网友不能再参保。为解决身份问题,该网友回户籍所在地查询,结果被告知其所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并未重号。“我今年8月份把户口迁到了深圳,在重新办理二代证的时候,也被告知身份证号并未重号。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,我打印了身份证信息查询单,并加盖了园岭派出所的公章。”苦恼的网友疑惑地问:“我现在该如何才能参保?我还需提供什么资料?办理这些相关手续是需要本人还是公司经办人办理?工作快两年了,连起码的社会保障都没有,很是担心啊!”
对此社保部门给出了如下的建议:(1)将其身份证原件交给单位由单位社保经办人到业务窗口查询、办理。(2)在单位不能处理的情况下,可到二楼咨询窗口查询同号人的单位与联系方式,与同号人联系、核实对方号码正确与否。如是对方错误,由对方纠正。如重号应回户籍所在地变更身份证号码。(3)如对方单位不存在了,或事隔多年找不到同号人的情况下,本人应到当地查询身份证有没有与别人同号。如本人身份证确是只有本人使用,应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“此身份证唯一”的证明到业务窗口申请。